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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梓縣公開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簡章為進一步加強新時代警務輔助人員隊伍建設,充實桐梓縣留置勤務專班,經桐梓縣人民政府同意,特面向桐梓縣戶籍人員公開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實施,特制定本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工作程序、公開招聘結果“三公開”。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二、招聘人數及報考條件 (一)本次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18名(男性崗位16名,女性崗位2名),詳見附件1。 (二)報考基本條件 1.具有桐梓縣戶籍的人員;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4.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及35周歲以下(2003年4月27日-1986年4月28日出生); 5.具有能夠在單位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6.學歷要求: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7.身高要求:男性165cm及以上,女性158cm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男性報考人員身高放寬到160cm,女性放寬到155cm; 8.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不能按規定提供報考涉及資格條件等資料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 3.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被治安拘留過的,受過刑事處罰的,被強制隔離戒毒、收容教育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事業單位辭退的,以及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異常離職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6.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務處分的; 7.本人家庭成員或直系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8.本人或家庭成員、直系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9.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或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0.法律法規明確不得報考的,經招聘領導小組研究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21年4月27日至4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3.報名地址:桐梓縣公安局燎原派出所。 4.繳費:報考人員在報名現場繳納100元考務費,每人12元體能測試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 5.報名需提交材料: (1)報名表(見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 6.咨詢電話:0851-26652635,咨詢地點及時間:桐梓縣公安局輔警管理辦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資格審查、加分審查 1.資格審查 報名現場對報考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報考資格等進行審查,審查不合格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報考人員需提供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審查由桐梓縣公安局牽頭,商桐梓縣教育局、桐梓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等單位選派專人負責,全程接受監督。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始終,如在招聘工作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資料或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報考資格,已聘用的一律作辭退處理并追究法律責任。 2.加分審查 加分審查由桐梓縣公安局牽頭,商桐梓縣教育局、桐梓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等單位選派專人負責。具備下列加分條件的,可獲得加分。同時具備多項加分條件的,可以累計加分,但同一事項不能重復加分,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 (1)英模、烈屬的直系家屬(配偶、子女)加5分; (2)公安院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加2分; (3)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加2分。 (4)獲得機動車駕駛證加分:A類加2分,B類加1.5分、C1類加1分(以提供的最高駕駛證等級為準計分)。 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時提供相關證書(資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進行審查加分,逾期未辦理加分審查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加分情況在“桐梓縣人民政府網”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監督。 (三)筆試 1.資格審查通過考生,領取《準考證》時間:2021年5月8日14:00—17:30,地點:桐梓縣公安局燎原派出所。 2.筆試時間:2021年5月9日14:30-16:30。 3.筆試地點:桐梓縣婁山中學(桐梓縣西湖路)。 4.筆試形式:閉卷考試,滿分為150分。 5.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公安基礎知識和基本能力》 (四)體能測試 參加筆試的考生,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等參加體能測試。 1.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2.測試地點:另行通知 3.體能項目測試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執行。測試項目:男性為1000米跑、俯臥撐;女性為800米跑、仰臥起坐。 4.體能測試全程攝像,實行當場當次測試結果考生簽字認可。凡遇考生提出本人復試申請或對他人體能測試項目成績有異議或舉報事項的,應在此項目測試結束時當場向在場監督、巡查人員提出。對事后再提出申請、異議或舉報的,不予受理。 5.體能測試采取達標制,考生達標即通過,不達標則取消進入下一環節。 (五)面試 體能測試通過考生,依據筆試成績,分崗位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2:1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體能測試通過人員未達到招考計劃2:1比例的,全部進入面試。 1.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 3.未參加面試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 (六)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加分項,考試成績均實行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總成績在“桐梓縣人民政府網”發布,接受社會監督。 (七)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按照招考計劃1:1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考生未繳納體檢費用或未按要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愿放棄。 1.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規定執行。 2.體檢結果以縣級及以上綜合醫院出具體檢結論為準。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由招聘領導小組按照有關規定研究決定。 體檢不合格、自愿放棄體檢或因考生個人原因不能得出體檢結論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出現人員空缺,按照總成績排名,由高到低進行遞補。遞補過程中,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優先;筆試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的優先。如果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由招聘領導小組按照有關規定研究決定。 (八)考察 對體檢通過的人員進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工作生活作風,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不適宜從事合同制警務輔助或留置勤務相關工作的情形等。 因考察不合格或個人自愿放棄,名額出現空缺,根據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并經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遞補過程中,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優先;筆試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的優先。如果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由招聘領導小組按照有關規定研究決定。 (九)公示 經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桐梓縣人民政府網”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有舉報反映,且經查實有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反映問題復雜,難以在短期內查實的,暫緩聘用,待作出調查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通過公示的報考人員,服從工作崗位安排的,由桐梓縣公安局按照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的有關規定,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6個月。不服從工作崗位安排和訓練要求的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聘用,空缺名額根據總成績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人員須參加體檢、考察且合格)。遞補過程中,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優先;筆試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的優先。如果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由招聘領導小組按照有關規定研究決定。 (十一)相關待遇及管理 1.相關待遇 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工資待遇參照《遵義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勞動合同制人員工資方案(試行)》(遵市人社通〔2020〕16號)執行,按相關規定繳納“五險一金”。如遇政策變化需調整有關待遇,按變化后的政策為準。層級晉升按照《遵義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實施細則(暫行)》執行。 2.管理 用人單位對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按照《勞動合同法》、《桐梓縣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試行)》和單位相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管理使用。試用期間,簽訂合同人員存在不服從工作安排、不遵守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或不能勝任相關工作等情況,且拒不糾正的,由桐梓縣公安局作辭退處理;簽訂合同人員因個人原因在試用期內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相關規定承擔違約金。試用期不參加評先選優及晉升。 四、其他事宜 (一)本《簡章》由桐梓縣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考務辦公室負責解釋。如遇特殊問題,由考務辦公室報桐梓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二)招聘工作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報考人員和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聘簡章》和有關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三)報考人員要密切關注“桐梓縣人民政府網”等媒體發布的相關信息,及時參加各環節考試。因未及時閱讀網上發布信息或者因個人通訊不暢導致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四)報考人員報名考試時應仔細閱讀《招聘簡章》內容,清楚并同意有關誠信報考的內容與疫情防控相關公告內容,簽訂《誠信報考承諾書》(見附件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見附件4)。 (五)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會監督,監督舉報電話:桐梓縣公安局警務督察大隊0851-26656032,桐梓縣紀委縣監委信訪室0851-26620862。 附件1.桐梓縣公開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docx.docx |